西咸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实施教职工聘任(用)制指导意见(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4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打造“西咸教育”品牌,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完善推广沣东新城教师聘任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以教职工聘任制为基础的“教师能进能出、职务能高能低、待遇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合理退出机制,落实和扩大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和人事管理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流动有序、数量适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职工队伍,推动新区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新区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因需设岗、按岗选人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公布岗位设置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3、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原则。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步推进聘任制改革工作。
4、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原则。实行工作量、业绩与薪酬相一致,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5、科学编制、均衡配置原则。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机制,将“学校人”变为“系统人”,统筹配置,动态调整。
三、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实施范围
1、新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一律实施全员聘任制;
2、现存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推行聘任制。
(二)实施对象
1、通过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的具备专业任职资格的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
2、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受聘到实行聘任制学校后保留原有事业编制身份,在受聘学校为合同聘任制教师;
3、公费师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实施聘用;
4、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合同制聘用人员,经考核考察合格后可转为聘任制管理人员;
5、原则上三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和因病(以医院的鉴定为准)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不予落聘。
(三)参加聘任的基本条件
转聘人员:
1、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能胜任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
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新聘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
1、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全面落实合同管理。聘用合同由学校与教师签订,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为统一制式合同,以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教师按合同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等方面的条件。
2、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进行聘任;中层干部在规定职数内,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新城教育部门考察聘任,中层干部由学校提出聘用人选,报新城教育部门审核聘任;专任教师及其他人员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进行选(竞)聘,原则上一个聘期为三年。
3、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由学校按照新城聘用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新城对学校和教师进行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续聘、解聘的依据。
(二)落聘
落聘是指在参与聘任时未获得聘任或聘任周期内因违反有关规定被中途解聘的,或者在一个聘任周期结束后未能在重新续聘中获得聘任。
1、落聘人员按照各新城聘用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对聘任制后保留原有事业编制身份的教职工因业务能力没有获聘或中途解聘的,新城教育部门可对其进行待岗培训,培训期满合格后,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由新城教育部门根据辖区其他学校缺岗情况统筹安排。对没有事业编制身份的聘用人员,因业务能力或其他原因没有获聘或中途解聘的,解除劳动合同。
3、对因违反法律法规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对因出现师德、廉洁、安全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
五、组织领导
1、夯实工作责任。各新城要成立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新城聘任工作方案和聘任教职工管理办法,对聘任过程和结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并就聘任过程产生的各类纠纷进行调处。新区教育部门要统筹规划,精心指导,周密安排,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聘任制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及聘用制人员的招录等;财政部门要落实好相关资金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聘任制工作全程监督监管。
2、积极稳妥推进。教师聘任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稳中求进,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和积累经验,认真研究解决聘任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平公正和民主公开的原则,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杜绝“一言堂”和暗箱操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等行为,要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加强政策宣传。各新城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和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并积极支持、参与聘任制,营造和谐竞争的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入细致地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教职工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