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环境治理特点下的新时代中国借鉴
摘要:北欧地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同步的经验,对我国在“新时代”背景下同步建设“现代化强国”和“美丽中国”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体现在战略、治理、驱动和文化四个层面。中国的环境治理应该在政府的引领下走一条“科教‘美’国”的道路。
关键词:北欧经验;环境治理;环境友好;美丽中国;环保教育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北欧国家逐渐意识到工业化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转向了环境治理与保护的道路。如今,北欧地区成为了全球最发达且环境最好的地区。北欧地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同步的经验,对于我国在“新时代”背景下同步建设“现代化强国”和“美丽中国”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纵览国内文献中关于北欧社会的研究,大多分布在教育模式、社会福利等方面,关于环境治理的文献相对较少。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一些介绍北欧环境治理经验的文章,但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里似乎存在着某种“拒绝北欧模式”的人为断层。自21世纪第二个十年开始,介绍和研究北欧国家环境治理的文献又多了起来,并在近几年国内环境问题热度上升的趋势下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本文基于上述现实背景和文献基础认为,在新形势下,应重新审视北欧发展经验,从战略、驱动、体系和文化四个层面出发,探寻其对于中国环境问题社会治理的有益借鉴。
一、战略高度:国内发展和国际合作
作为2011年达沃斯世界论坛的主题之一,北欧经验(Nordicexperience)已成为全球绿色发展的典范。北欧国家强调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已经渗入其国内和国际政策中。上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使北欧经济受到巨大冲击,从而促使北欧各国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问题进行了反思。此后,北欧国家着力调整其能源战略,逐步趋于多元化,并重点转向了清洁能源。例如,挪威政府出台了宏观政策,借助法律、行政和经济等一系列手段,从完全依赖水力转向同时开发风力和生物能源。有研究将北欧的经济发展模式称为“深绿色”模式,以区别于英美等国坚持过度消费却把环境污染产业转移到其它国家从而可能造成更严重环境问题的“浅绿色”模式。[2]1988年,北欧部长理事会制订了北欧国家间环保协作的长期规划。这个规划“强调协调政府所有部门环境考虑的必要性、政府中每个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在其影响的那些环境方面承担责任的必要性,规划还强调从国际横向观点观察环境问题的必要性以及积极寻求一个有关越境性环境问题的共同解决途径。”[3]环境考量不仅是北欧国家国内战略的组成部分,同时成为其国际关系特色。北欧国家致力于在气候与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及全球框架建设方面起到积极引领的作用,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北欧国家签订了很多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如1989年“海牙宣言”等。[4]此外北欧国家还热衷于区域战略的推进,典型如挪威早在2006年就已提出的北极战略,目标是要使挪威处在国际社会有关北极知识的前沿,成为北极环境和自然资源最好的管理者,为在北极的所有活动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
二、治理体系:法制保障与积极施政
立法先行是北欧环境治理的基础,早在1886年9月3日,芬兰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有关环保的法规——《森林法》。推崇北欧环境治理的研究文献大都会对其环境法制持赞赏态度。北欧环境立法范围极其广泛,涵盖了大气、水土、森林、垃圾、毒害物等环境问题以及环境信息等多方面,而瑞典、挪威和丹麦的环境相关的法律、法案均有十数部之多。在环境立法之外,北欧各国政府也采取了积极型的政策与措施来达到对环境问题的有效治理,包括传统的燃油排放限制、机动车使用限制、绿色税收改革等,也包括一些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如绿色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生态服务付费等。如果说绿色税收是北欧环境治理的重要经济杠杆,那么细致、全面的环境执法与管理工作则是环境治理的关键保障。各国均设固定的环境机构,拥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环境司法、环境统计等方面也都相当完备。此外,北欧国家环境信息制度发达,往往与补贴、立法等其他政策工具共同运用,发展了“产品沟通”(product-relatedcommunication)、“公共信息运动”(publicinformationcampaigns)、“媒体沟通”(communicationviathemedia)等多种交流方式。
三、社会驱动:科技与教育的先进性
环境问题的确认及治理与科技密切相关,北欧国家在将环境考量纳入国家战略之前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工作。1987年,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了题为“我们共同的末来”的报告,对人类社会与环境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国家政治高层的协商认同和不断推动下,报告的原则和建议得到了北欧政府与社会的一致欢迎和采纳。北欧的清洁能源技术持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包括:挪威水电建设经验丰富,太阳能晶体硅技术世界一流;瑞典在环境技术领域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集群,拥有大量环境高科技企业;芬兰在生物能源和热电联产领域的技术为世界最高水平。2015年挪威和瑞典之间“垃圾争夺战”登上中国报端成为奇闻,侧面反映了北欧国家在能源科技方面之于中国社会的超前性。环保教育是北欧国家教育体系里的重要内容。挪威上世纪90年代教育改革的新大纲中包涵了跨学科的环境教育,这种环境教育并不是额外设立的负担或任务,而是作为教学大纲的根本性要求之一,旨在使人建立起时时处处为环境着想的品格或素质。此外,北欧国家还会在环保教育和污染研究等方面投入巨额资金予以支持。
四、文化根植:自下而上的环境友好
平衡经济与环境的发展理念在北欧地区的政府与民众层面已经达成较大程度的共识,这种共识根源于北欧社会文化,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之为“另外一个版本”的“现代性”——或许是人类真正应该走向的“生态现代化”道路。以挪威为例,挪威爱国主义自19世纪起“把自然歌颂为国家认同的来源”,自然因此内化为国家性格的重要内容,维持着挪威“政治上正确”的形象。挪威属于国家友好型社会,环保行动倾向于务实和温和,并且毫不犹豫地和政府机构合作;环保主义者比普通大众更相信国家政治体制和政党。[6]比起人为制定的法律、政策、规定来,日常生活具有更为持续稳定的环保力量。节俭与珍惜资源是北欧居民日常生活的常态,在挪威、瑞典和芬兰,纸张回收利用的比例超过60%,处于世界较高水平。由此可见,北欧社会的环境友好是自下而上的,基于实践而非理论驱动的。
五、经验借鉴:政府引领下科教“美”国
环境友好的北欧并不仅仅是国家政府的功劳,一方面,特殊的环境造就了北欧人的自然观和场所认同感,另一方面,区域国家间的共识和努力也不可或缺。但国内大多数相关研究对于北欧单独一国政府治理的偏好追逐和过度赞誉,可能会引导中国的战略政策陷入误区。一项盖洛普全球民意调查显示,在环境问题原因方面,发展中国家民众选择环保教育、环境技术和政府强调三类因素比发达国家分别高出18%、10%、10%,是所有8类因素中两者差距最高的。[7]这三个因素也应该是当前中国亟待解决的。在十九大指引的新时代背景下,“政府强调”的声音已经发出,接下来还需要着力以教育唤醒民众的环境意识,以科技解决实际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在交流和共识中治理环境建设“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卢洪友,许文立.北欧经济“深绿色”革命的经验及启示[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3):84-94.
[2]包锡南.北欧国家的环境问题和农业环境保护概况[J].环境科学动态,1989,(12):10-17.
[3]AlanBurnett.DefenceoftheEnvironment:TheNewIssue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AustralianQuarterly,Vol.61,No.4(Summer,1989),pp.428-438.
[4]曹升生.挪威的北极战略[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143-147.
[5]周珂,林潇潇.环境生态治理的制度变革之路——北欧国家环境政策发展史简述[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1):35-52.
[6]克雷斯丁,佩尔塞尔,格林德.挪威绿色和平组织不得力之原因探析[J].鄱阳湖学刊,2014,(5):114-124.
[7]DavidE.Bloom.InternationalPublicOpinionontheEnvironment.Science,NewSeries,Vol.269,No.5222(Jul.21,1995),pp.354-358.
作者:张琪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北欧经验;环境治理;环境友好;美丽中国;环保教育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北欧国家逐渐意识到工业化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转向了环境治理与保护的道路。如今,北欧地区成为了全球最发达且环境最好的地区。北欧地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同步的经验,对于我国在“新时代”背景下同步建设“现代化强国”和“美丽中国”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纵览国内文献中关于北欧社会的研究,大多分布在教育模式、社会福利等方面,关于环境治理的文献相对较少。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一些介绍北欧环境治理经验的文章,但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里似乎存在着某种“拒绝北欧模式”的人为断层。自21世纪第二个十年开始,介绍和研究北欧国家环境治理的文献又多了起来,并在近几年国内环境问题热度上升的趋势下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本文基于上述现实背景和文献基础认为,在新形势下,应重新审视北欧发展经验,从战略、驱动、体系和文化四个层面出发,探寻其对于中国环境问题社会治理的有益借鉴。
一、战略高度:国内发展和国际合作
作为2011年达沃斯世界论坛的主题之一,北欧经验(Nordicexperience)已成为全球绿色发展的典范。北欧国家强调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已经渗入其国内和国际政策中。上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使北欧经济受到巨大冲击,从而促使北欧各国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问题进行了反思。此后,北欧国家着力调整其能源战略,逐步趋于多元化,并重点转向了清洁能源。例如,挪威政府出台了宏观政策,借助法律、行政和经济等一系列手段,从完全依赖水力转向同时开发风力和生物能源。有研究将北欧的经济发展模式称为“深绿色”模式,以区别于英美等国坚持过度消费却把环境污染产业转移到其它国家从而可能造成更严重环境问题的“浅绿色”模式。[2]1988年,北欧部长理事会制订了北欧国家间环保协作的长期规划。这个规划“强调协调政府所有部门环境考虑的必要性、政府中每个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在其影响的那些环境方面承担责任的必要性,规划还强调从国际横向观点观察环境问题的必要性以及积极寻求一个有关越境性环境问题的共同解决途径。”[3]环境考量不仅是北欧国家国内战略的组成部分,同时成为其国际关系特色。北欧国家致力于在气候与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及全球框架建设方面起到积极引领的作用,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北欧国家签订了很多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如1989年“海牙宣言”等。[4]此外北欧国家还热衷于区域战略的推进,典型如挪威早在2006年就已提出的北极战略,目标是要使挪威处在国际社会有关北极知识的前沿,成为北极环境和自然资源最好的管理者,为在北极的所有活动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
二、治理体系:法制保障与积极施政
立法先行是北欧环境治理的基础,早在1886年9月3日,芬兰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有关环保的法规——《森林法》。推崇北欧环境治理的研究文献大都会对其环境法制持赞赏态度。北欧环境立法范围极其广泛,涵盖了大气、水土、森林、垃圾、毒害物等环境问题以及环境信息等多方面,而瑞典、挪威和丹麦的环境相关的法律、法案均有十数部之多。在环境立法之外,北欧各国政府也采取了积极型的政策与措施来达到对环境问题的有效治理,包括传统的燃油排放限制、机动车使用限制、绿色税收改革等,也包括一些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如绿色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生态服务付费等。如果说绿色税收是北欧环境治理的重要经济杠杆,那么细致、全面的环境执法与管理工作则是环境治理的关键保障。各国均设固定的环境机构,拥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环境司法、环境统计等方面也都相当完备。此外,北欧国家环境信息制度发达,往往与补贴、立法等其他政策工具共同运用,发展了“产品沟通”(product-relatedcommunication)、“公共信息运动”(publicinformationcampaigns)、“媒体沟通”(communicationviathemedia)等多种交流方式。
三、社会驱动:科技与教育的先进性
环境问题的确认及治理与科技密切相关,北欧国家在将环境考量纳入国家战略之前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工作。1987年,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了题为“我们共同的末来”的报告,对人类社会与环境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国家政治高层的协商认同和不断推动下,报告的原则和建议得到了北欧政府与社会的一致欢迎和采纳。北欧的清洁能源技术持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包括:挪威水电建设经验丰富,太阳能晶体硅技术世界一流;瑞典在环境技术领域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集群,拥有大量环境高科技企业;芬兰在生物能源和热电联产领域的技术为世界最高水平。2015年挪威和瑞典之间“垃圾争夺战”登上中国报端成为奇闻,侧面反映了北欧国家在能源科技方面之于中国社会的超前性。环保教育是北欧国家教育体系里的重要内容。挪威上世纪90年代教育改革的新大纲中包涵了跨学科的环境教育,这种环境教育并不是额外设立的负担或任务,而是作为教学大纲的根本性要求之一,旨在使人建立起时时处处为环境着想的品格或素质。此外,北欧国家还会在环保教育和污染研究等方面投入巨额资金予以支持。
四、文化根植:自下而上的环境友好
平衡经济与环境的发展理念在北欧地区的政府与民众层面已经达成较大程度的共识,这种共识根源于北欧社会文化,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之为“另外一个版本”的“现代性”——或许是人类真正应该走向的“生态现代化”道路。以挪威为例,挪威爱国主义自19世纪起“把自然歌颂为国家认同的来源”,自然因此内化为国家性格的重要内容,维持着挪威“政治上正确”的形象。挪威属于国家友好型社会,环保行动倾向于务实和温和,并且毫不犹豫地和政府机构合作;环保主义者比普通大众更相信国家政治体制和政党。[6]比起人为制定的法律、政策、规定来,日常生活具有更为持续稳定的环保力量。节俭与珍惜资源是北欧居民日常生活的常态,在挪威、瑞典和芬兰,纸张回收利用的比例超过60%,处于世界较高水平。由此可见,北欧社会的环境友好是自下而上的,基于实践而非理论驱动的。
五、经验借鉴:政府引领下科教“美”国
环境友好的北欧并不仅仅是国家政府的功劳,一方面,特殊的环境造就了北欧人的自然观和场所认同感,另一方面,区域国家间的共识和努力也不可或缺。但国内大多数相关研究对于北欧单独一国政府治理的偏好追逐和过度赞誉,可能会引导中国的战略政策陷入误区。一项盖洛普全球民意调查显示,在环境问题原因方面,发展中国家民众选择环保教育、环境技术和政府强调三类因素比发达国家分别高出18%、10%、10%,是所有8类因素中两者差距最高的。[7]这三个因素也应该是当前中国亟待解决的。在十九大指引的新时代背景下,“政府强调”的声音已经发出,接下来还需要着力以教育唤醒民众的环境意识,以科技解决实际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在交流和共识中治理环境建设“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卢洪友,许文立.北欧经济“深绿色”革命的经验及启示[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3):84-94.
[2]包锡南.北欧国家的环境问题和农业环境保护概况[J].环境科学动态,1989,(12):10-17.
[3]AlanBurnett.DefenceoftheEnvironment:TheNewIssue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AustralianQuarterly,Vol.61,No.4(Summer,1989),pp.428-438.
[4]曹升生.挪威的北极战略[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143-147.
[5]周珂,林潇潇.环境生态治理的制度变革之路——北欧国家环境政策发展史简述[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1):35-52.
[6]克雷斯丁,佩尔塞尔,格林德.挪威绿色和平组织不得力之原因探析[J].鄱阳湖学刊,2014,(5):114-124.
[7]DavidE.Bloom.InternationalPublicOpinionontheEnvironment.Science,NewSeries,Vol.269,No.5222(Jul.21,1995),pp.354-358.
作者:张琪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
2018年3月21日 19:08
ꄘ0